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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公交IC卡使用须知

发布时间:2015-03-23 11:59:30 来源: 总点击次数:

  一、普通卡
  不记名不挂失,遗失不补,办卡需收取10元押金。
  二、老年卡
  1.老年卡于每年1月份审验,逾期不审验者次月停止使用,首次办卡不收卡费。
  2.老年卡仅限本人使用,如有冒用者,市公交公司将有权收回此卡使用权,持卡人一年之后方可再次办理。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者,请携带相关材料至市公交公司或便民方舟补办。
  三、老年优惠卡
  1.老年优惠车卡于每年5月份审验,逾期不审验者次月停止使用,首次办理不收卡费。
  2.老年优惠卡仅限本人使用,如有冒用者,市公交公司将有权收回此卡使用权,持卡人一年之后方可再次办理。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者,请携带相关材料至市公交公司或便民方舟补办。
  四、儿童卡
  1.儿童卡于每年8月份审验,逾期不审验者次月停止使用,办卡需收取押金10元。
  2.儿童卡仅限本人使用,如有冒用者,市公交公司将有权收回此卡使用权,持卡人一年之后方可再次办理。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者,请携带相关材料至市公交公司或便民方舟补办。
  五、学生卡
  1.学生卡于每年9月份审验,逾期不审验者次月停止使用,办卡需收取10元押金。
  2.学生卡仅限本人使用,如有冒用者,市公交公司将有权收回此卡使用权,持卡人一年之后方可再次办理。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者,请携带相关材料至市公交公司或便民方舟补办。
  六、爱心卡
  1.爱心卡于每年1月份审验,逾期不审验者次月停止使用,首次办理不收取卡费。
  2.爱心卡仅限残疾人本人使用,如有冒用者,市公交公司将有权收回此卡使用权,持卡人一年之后方可再次办理。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者,请携带相关材料至市公交公司或便民方舟补办。